消防設備人員:消防設備士/消防設備師考試日期
發佈于:2016-02-23 被瀏覽了:2286次
一、 |
考試日期:105.06.04 ~ 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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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分設臺北、臺中及高雄等3考區舉行。 |
二、 |
考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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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試題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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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消防設備師之「消防法規」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二) |
消防設備師之「火災學」、「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及「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採申論式試題。 |
(三) |
消防設備士之科目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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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及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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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考試筆試及格方式,消防設備師以錄取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十為及格,消防設備士以錄取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十六為及格。 |
(二) |
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十或百分之十六若有小數,一律進位取其整數,並以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十或百分之十六最後一名之總成績為其及格標準,最後一名有數人同分, 均予錄取。 |
(三) |
本考試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
(四) |
本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五十分者,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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